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國語日報6年前向國有財產署購買一塊土地,打算改建為教育大樓,預估都更市值達80億元,不過,國產署認為期限內未興建完成,因此不符購地計畫書,決定買回卻遭拒絕,因此提告。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25日今天宣判國語日報敗訴,須將諭知範圍內土地還給國產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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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提告指控,依原契約規定,國語日報時間內未興建完成,就要返還土地,也喪失原先的公益目的,才會依約原價買回。
國語日報律師指出,取得土地目的作為公益福利,並經教育部審認,且在文林苑事件後,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09號解釋,導致辦理都更程序更加繁瑣又複雜,而國產署也有參與都更程序,應完全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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