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徐姓貨運工人2012年11月剛和女友分手,前往桃園某酒店解悶時,認識擁有D罩杯火辣身材的高姓女公關,聽聞對方要幫生病的父親償還1000多萬元的賭債,於是匯款借出1530萬元幫助,沒想到最後只拿回50萬元,氣得提告要求還錢,一審卻被判敗訴。上訴至高等法院時,法官找來高女的閨蜜,最後因為「一句話」讓整件案情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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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指稱,兩人結識後很快就成為男女朋友,他聽聞高女的父親重病,還欠下1000多萬元的債務要女兒償還,這才會到酒店上班抵債,於是從2013年4月2日到同年11月29日間想盡各種辦法到處借錢,每次以數十萬到百萬元不等的金額借出款項,前後加一加共匯款1530萬元,但至今只收回50萬元,後來對方開始閃躲、避不見面,驚覺可能遭「剝皮」受騙,憤而提告詐欺,民事方面則要求討回1480萬元的借款。
不過,高女反駁,她與徐男原本已經論及婚嫁,交往期間確實收到800萬元,但那是基於贈與關係而非借款。一審法官認為雙方之間並未寫借據,無法證明這筆錢是借款,於是判決徐男敗訴,他不滿提出上訴至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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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找來高女的陳姓閨蜜,她證稱,自己與高女認識20幾年,是國中同學的乾姐,2013年間對方說交到一位很好的新男友,還帶來給她認識,「我見過徐男3、4次,他也曾打電話給我詢問知不知道欠賭債的事,給多少錢我不知道,只是她(高女)不願意寫借據,他們才會約出去談。她說男友會借錢給她還賭債,都會沒事。」結果半年過後,男方就打電話來控訴找不到人,「我有問她,是不是還了賭債就沒事了,她回答沒事了。」
法官認為,陳姓閨蜜這番話證明徐、高兩人之間是借貸關係,因此裁定駁回一審的判決結果,改判高女須返還這筆1480萬元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