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魚市場某員工看不慣部分拍賣員疑似勾結承銷商,將不明魚貨混入拍賣,2018年向公司檢舉,反遭記大過處分,怒告相關主管瀆職、背信。台中市政府表示,經調查發現該公司確有作業流程不周延及部分人員疏失,已請公司盡速改善,並建立完整作業規範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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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魚市場公司為魚貨批發集散地,卻有部分拍賣員疑似勾結不肖承銷商,將不明魚貨插隊拍賣,讓不知情盤商用現撈價格買到非現撈魚貨,消費者權益受損外,漁民新鮮魚貨無法快速拍賣,也影響其收入。其中一名男員工看不過去,2018年中向公司檢舉惡行,卻遭公司以「損害魚市場名譽」記大過處分,他火大向地檢署提告相關主管瀆職、背信。
據了解,台中魚市場是由中華民國漁會與台中市政府共同持股經營,是台中最大魚市場,與隸屬台中區漁會的梧棲魚市場一起經銷台中魚貨。魚貨如果品質相當,排前面拍賣的價格最好。現撈魚貨也高於非現撈,價差約1到2成。魚貨若存放冷凍庫,隔天鮮度就會變差,若流標改議價更可能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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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魚市場公司對此表示,近日會決定是否懲處失職人員,初步決定撤銷該名員工的處分,但希望對方能撤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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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經發局表示,2018年6月21日收到員工親持檢舉資料,經調查查核後發現該公司確有作業流程及部分人員疏失,市府已請公司盡速改善,及建立完整作業規範並應確實執行。目前魚市場新經營團隊及總經理甫上任1個月,相關改善方案將於下次董事會提出。另外,該公司已召開人審會撤銷該名揭弊員工大過,至於是否懲處疏失人員,目前由公司新任管理階層全面了解案情後再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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