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評論「華航機師罷工」…答應後又開更苛刻條件是完全犯規

▲▼華航機師罷工,勞資第三次座談會議,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圖/記者林敬旻攝)

▲華航機師罷工,勞資第三次座談會議,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圖/記者林敬旻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罷工是工會及受薪階層應有的「不得不」的權利,但往往會引發正反論戰。對於這次華航機師罷工,知名作家苦苓12日在臉書發了《有話還是要說》的文章,當中以買房為例,指出工會「故意讓第一次協商破局,第二次又故技重施」,以獲取更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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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表示,據他所知,大部分的年輕朋友對於這次罷工偏向支持勞方訴求,因為年輕人多半也是勞工、受雇階層,因此立場傾向機師是容易理解的。但由於常出外旅行,苦苓稱,自己認識了不少機師和空服員,對他們工作的辛苦也能夠體諒,「飛機上一直在值勤、只能短暫休息的他們怎麼會不累呢?」就員工因對公司不滿因而發動罷工,苦苓認為,「本來就不關大家的事」,但「華航機師罷工卻影響了好幾萬人的行程」,因此若要罷工就必須要有「正當的訴求」。

苦苓指出,這次的勞資協議,雙方其實已經進行很久了,「華航半年前先發給所有機師1.2億元的獎金,說好在1年內達成協議,但機師卻在半年後就發動罷工,根本就是毀約、不守信用。」

▲華航機師罷工,勞資第三次座談會議,華航資深協理陳淳德回應。(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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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更以「買賣房子」作為例子,表示當A要買一間房子,B開價2000萬,A則出價1500萬,這時必須給房仲5到10萬的「斡旋金」,如果B同意出價,A卻反悔不買,或要求更低的價格,那「斡旋金」就會被沒收,因為違反買賣雙方基本的信任原則,「機師在華航答應之後又開出更苛刻的條件,基本上是完全違規的。」他說,「所以工會第一次故意破局,第二次又故技重施,竟然把台北往某地、某地又回台北的來回班機也叫做多行段航班(正確的多行段航班,是由台北飛曼谷、再飛倫敦,這種才叫做多航段),這也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顯然又是故意冒出來讓協商破局的。」

至於華航機師的待遇,苦苓說,「我認識一個開A350的機師,月薪30萬,一年休假183天,等於做半年休半年,且其他機師最少也有1年157天的保障休假,若飛不到時數,公司照給錢;超過飛行時數則可多拿1.68倍的待遇。」而相比條件較差卻沒有罷工的長榮,苦苓認為,「就是因為他們(華航機師)吃定了華航有官股,被影響到的人會從罵華航到交通部再罵到政府,政府會受不了而逼華航讓步。」

在文末,苦苓說,自己堅持華航機師在這次的罷工是站不住腳的,「如果你了解了這些,相信你也會同意我。但我反對罷工,並不表示我就支持華航。」

▲苦苓針對這次華航機師罷工事件po文《有話還是要說》。(圖/翻攝自作家苦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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