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患有糖尿病需長期洗腎且行動不便的羅姓婦人,2019年1月22日搭乘復康巴士到醫院治療的途中,因巴士黃姓司機少繫2條輪椅固定帶,導致羅婦乘坐的輪椅在車輛行駛的過程中傾倒翻覆,造成她2度頭部重挫,送醫經過長達20多天的急救後,宣告不治死亡。事後家屬認為,司機應該負起相關責任,因此提告他業務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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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復康巴士是由醫院委外承包,負責接駁行動不便的病患到院治療。事發當時,黃姓司機駕著巴士前往羅婦住家接她到醫院,原本應該幫羅婦繫上4條輪椅固定帶,但他卻只繫了2條就開車。不料在行駛過程中,車輛因加速、上坡,導致固定帶脫落,羅婦輪椅因此翻覆傾倒,造成她頭部重挫。
檢警調查,羅婦第一次摔倒後,黃男見狀立即下車將她扶起,但卻仍然只繫2條固定帶。當車輛抵達醫院時,輪椅又再次翻覆,羅婦第二度重摔在地,醫院趕緊實施急救,但在經過20多天的治療後,羅婦仍因腦部重挫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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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婦家屬事後認為黃男應負起相關責任,於是對他提告業務過失致死。而醫院也發出聲明表示,由於尚無設置復康巴因此採取委外方式,由台祥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負責日照中心個案接送工作,且此事件之前,該公司並無類似事件發生。而醫院也於事件後,邀集廠商至現場瞭解事發經過,除要求廠商立即改善,並已先行依契約罰則對廠商提出處分作業。
對此,黃男向檢警辯稱,他因為心生愧疚,在事發後天天都到醫院探望羅婦,他認為自己已盡到義務。而自己是受人雇用,而公司是在事發後才告知他應該要繫4條固定帶,因此他認為公司並未盡到告知責任,也沒有做好職前訓練,公司才應該負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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