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檢警偵辦后里游泳池鄭姓男童溺斃案,台中地檢署25日偵結。檢方認為,鄭童在泳池越界至深達160公分水域溺水,帶隊的張姓班主任、陳姓導師竟在滑手機,在場4名救生員疏於注意,導致發現太慢,送醫急救後仍變成植物人,連同王姓游泳池主任都有明顯疏失,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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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12歲鄭姓男童2017年7月某日,參加補習班舉行的游泳戶外教學活動,由39歲補習班主任張女、40歲班導師陳女帶隊前往公立后里區游泳池玩水。經營業者在泳池前段135公分至148公分深區域堆置50公分高、長約16公尺的藍色長板等,並以浮繩圈區隔出練習區,供小朋友在裏頭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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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知,鄭童在1個多小時後,自己拉高浮繩跨越至深水區,他因腳踩空在水裡激烈掙扎,又是舉手又是抬頭呼吸,過程中均無人發現,隨後沉入水中。8分鐘後,有同學發現鄭童,立刻叫救生員,但蔡姓救生員竟不知事態嚴重,先請同學幫忙拉他,過了48秒後發現不對,才趕快下水救人,經人工呼吸並送醫急救雖然沒死,但已成植物人。
檢方調查,鄭童溺水後8分鐘,張女及陳女只顧著滑手機,劉姓、蔡姓救生員也顧著聊天未發現。學童發現有異時,蔡男還不當一回事,隔48秒才下水救人。游泳池依規定須配置4名救生員,卻採走動式看顧,未規劃分配負責區域,其中陳姓救生員還被叫去修馬桶,不在現場。
鄭童父親泣訴,他看監視器畫面,帶隊老師只顧著低頭滑手機,兒子無力掙扎時,劉姓、蔡姓2名救生員在附近短暫對談也未發現,最後經同學報告,救生員還慢速前進毫無救生意識。他在活動時曾前往游池察看,特別提醒老師要注意孩童安全才離開,但其中1名老師還塞著耳機,聽不到他說話,讓他十分憤怒。
檢察官認為,游泳池業者把救生員叫去修馬桶,現場救生員也未以掃視方式注意全場安全,未以專業注意義務態度從事救生工作。2名老師帶領14名孩童到泳池,也不符合游池公告未滿12歲孩童進入泳池,監護人需以1:3的人力陪同,明顯有疏失,將老師和救生員等7人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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