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海巡署東部巡防局第一三總隊台東大武安檢所服役的邵姓一兵被檢查內務時,看到蔡姓中尉用腳踢自己的臉盆,氣到出手將對方壓在衣櫃上打。台東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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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位階中尉的蔡男2018年4月23日上午10時檢查役男的生活內務,見到紹男床下雜物凌亂,除了出聲要求對方將雜物放在臉盆內。
期間,蔡男用腳直接移動少男的臉盆,當場讓邵理智斷線。紹男將蔡姓中尉推到內務櫃上,出拳痛毆臉部,導致蔡男左手挫傷、口腔內膜裂傷等,讓他氣得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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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邵男辯稱自己患有類思覺失調症,才會失控動手。法官事後認為,邵男身為軍人,理當重法守紀,卻因為長官要求其整理內務時,用腳挪動物品就動手打人,實在有失部隊長官的威信,且對軍隊紀律及倫常產生不良影響,認為他法紀觀念淡薄。
另外,事發當下並無事證能證明邵男患病,但考量他事後與對方和解,因此決定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將他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