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14歲少年多次無照騎機車違規,半年內累積31張罰單,吳姓父親直到今年初一次收到收到一疊交通裁決書,才知兒子有高達27次的無照駕駛,除了要面對26萬餘元的罰款外,還得「連坐」跟著上27堂道安講習課程,無奈地向民代陳情。對此,交通裁決處則回應,3年內寄出交通裁決書,都屬於法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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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吳先生表示,雖住在板橋,但戶籍仍在台南,回南部過年才知道有收到交通裁決書,「看到整個人都暈了!」,總共有31張罰單,其中有27張「無照駕駛」,且因兒子未成年,監護人也要連帶被處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希望罰款能分期付款,也能縮減道安講習課程次數,或是給予緩衝,更希望即將出獄的兒子能夠得到教訓。
接獲民眾陳情的市議員林國春質疑,至少在寄送裁決書的時候,應該第一張就要寄給家長,讓他趕快教育孩子,但卻等到最後一次才寄來31張,行政程序上有瑕疵。
對此,新北市交通裁決處副處長陳建成解釋,3年內寄出交通裁決書,都屬於法定範圍,之前因為一張一張寄出裁決書,有些人因案件較多,每次要簽收郵差的掛號信,造成擾民,為了簡政便民,後來改以「總歸戶」方式,對裁罰金額沒有影響,而裁決處對27堂道安課是否能縮減,並無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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