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大生出門時,沒將延長線的插頭拔掉,因延長線也已老舊破損,造成電線走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不僅男大生住家燒毀,樓上鄰居黃姓婦人也因此吸入大量濃煙窒息死亡。高等法院認定,火災因王男沒拔掉電源插頭造成,判決需賠償家屬共314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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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某日,新北市一棟大樓發生火警,當時研判起火點在9樓,且疑為電線走火,雖9樓並未有住戶傷亡,但因火勢延燒,住在11樓的黃姓婦人因吸入大量濃煙窒息,送醫急救後依舊不治。
根據消防單位鑑定,主要起火原因為包覆延長線的絕緣材質老化、劣化,又在電源插頭未拔掉情況下,延長線過熱、短路,進而引燃屋內可燃物。
檢方則認為,王姓男大生出門時,沒有拔掉延長線插頭,加上平日對延長線疏於保養,是導致延長線外絕緣體被破壞、通電過熱發生短路的主因,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將王男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8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雖然男大生有維護的義務,但無法證明延長線有超載、遭重壓或扭曲等人為不當行為,因此改判王男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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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認為,王男應該知道使用延長線必須注意檢修等問題,王男確實有疏失,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王男需賠償黃姓婦人家屬,共314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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