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政策加強資源回收管道一,2016年起至各鄉鎮鄰里間陸續設立村里資源回收站,截至2018年設置數已達40處,今年也將持續增設站點,讓鄉親能隨時就近回收,資源回收變得更方便,且為鼓勵民眾善加利用資源回收站,結合資源回收兌換活動,做回收又可得到實質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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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自2016年起陸續設立村里資收站後,共計增加了約480.74公噸的資源回收物,而收取資源回收物所變賣的金額,合計共新台幣86萬2,642元整,後續收得的變賣收入,除了可使村里資收站維持運作外,也可作為關懷照顧村里間弱勢族群,回饋社會,取之於村里,用之於村里,一舉數得,落實循環經濟,將資源回收的綜效提升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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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物後續整理及變賣運作皆仰賴社區志工及村里長們,也間接加強居民對於公共事務、環保工作的重視及凝聚力,形成良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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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村里資收站能讓鄉親資源回收更加便利,還可換民生物資,除鼓勵落實資源回收外,希望鄉親也能一同重視垃圾減量,創造更多資源得以重覆使用,倘若能從源頭就減少資源的浪費,小習慣的累積就能為本縣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