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8日處理報告事項,時代力量黨團針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及46條-1提出修正動議,希望透過該法替境外同志伴侶的跨國婚姻做解套。不過,此案遭到民進黨團提議退回,時代力量5名立委也沒有出席,在全場沒有異議情況下,該案遭退回程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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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推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同婚專法草案,5日經立法院院會表決後,逕付二讀。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原本擬另外提出「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但在與挺同團體討論後,決定以政院版本為主,之後於朝野協商過程中,再以「修正動議」的方式來討論。
根據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修正,有關涉外同性婚姻是否成立的準據法,於同性婚姻雙方的本國法皆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情形,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本文作一致的規定,希望替境外同志伴侶婚姻做解套。而若同婚2人中有一方的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者,得依同婚合法化國家一方的本國法。
不過,民進黨團在立法院會中提出異議,希望此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時代力量5名立委因為沒有出席,全場沒有異議,該案遭退回程序委員會。
一向挺同的綠委段宜康則在臉書發文指出,時力所提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是要讓兩個同婚不合法國家的外國人,都可以來台灣結婚,「這根本是在扯已經步步荊棘的同婚法案後腿」;他砲轟,「你們如果這樣需要掌聲,我替你們拍拍手;但拜託這種案子別在這個時候提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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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反同團體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據了解,包括藍委鄭天財、孔文吉、沈智慧、曾銘宗、費鴻泰、呂玉玲等及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綠委張廖萬堅、陳素月、林岱樺、黃國書及陳歐珀等都有連署。賴士葆辦公室7日傍晚已將該案送往議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