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南投縣鄧姓男子去年酒後至埔里鎮某宮廟,將宮廟內天公爐移開其底座,並將頂蓋拔除,宮廟廖姓廟祝發現後報警;警員趕到現場後,鄧男以三字經辱罵林姓員警並揮拳毆打,經警當場逮捕,南投地院依毀損罪將鄧男判處拘役40日;另依妨害公務罪將他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鄧男於去年6月19日下午前往南投縣埔里鎮某宮廟,將該宮廖姓廟祝所管理的天公爐移離底座,並將頂蓋拔除致損壞,經廖向警方報案。
同日晚間,埔里警分局林姓、葉姓警員據報到場處理,鄧男當場對執法員警以「幹你娘、釘孤支、我要給你死」等語辱罵,並揮拳毆打林姓警員,經員警依法當場逮捕。警詢時,鄧男坦承不諱。
法官審酌,鄧男酒後破壞宮廟天公爐座,迄今亦尚未賠償被害人的損害,且於員警獲報到場處理時,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口出穢言並施以暴力,嚴重藐視國家公權力威信,遂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