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9歲林姓男業務,每天開車上班,嫌一天200元的停車費太貴,竟與另名同為住在新北市的28歲廖姓男業務合謀,利用停車場收費設備操作的漏洞逃票。整起事件在停車場電腦管理系統出現異常,管理方調閱監視器後曝光,北檢依違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將2人起訴,事後2男以5萬元的賠償與停車場達成和解,台北地方法院也將2人各判處拘役10日、均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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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林男與廖男2人皆住在新北市土城區,平時開著百萬名車上班。2017年8月14日上午8時49分許,林男欲省一天最高200元的停車費,與購買台北市安東街ViVi Park中崙二站平面停車場月票的廖男合謀逃票,先由廖男進入停車場,隨即到出口刷卡出場,事實上則為倒車讓林男駕駛汽車由出口閘門進入停車場。晚間7時33分許,兩人下班後再由廖男先刷卡,兩台車一前一後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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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當天停車場系統顯示異常,停車場管理人員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兩人竟用此方式讓林男不必繳納每日最高200元的停車費,索性報警處理。
2人到案後坦承,當天確實以此種方式逃票,並在法庭上與停車場管理公司以賠償5萬元達成和解並當庭給付完畢。法官最後依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各判處林男及廖男拘役10日,均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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