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免我職,我就毀掉你的眼睛!」桃園市一名在某纖維公司染房任職的胡姓男子,107年9月因作業過程不服上司指令,遭到紀姓主管責難,胡男為此暴怒掐頸恐嚇,當場遭到公司免職處分;翌日,懷恨在心的胡男於清晨闖入公司,一見到紀男現身,立即拿起4公升的強鹼溶液朝其頭部淋下,導致紀男雙眼幾乎失明,永不可能復原。桃園地院審理後,依重傷害、恐嚇等罪嫌判處胡男有期徒刑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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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內容指出,胡男因工作態度問題,過去就曾多次與紀姓主管爆發口角;107年9月18日下午,胡男因不願完成工作,又遭到紀姓主管當面質問,2人因此在公司內大吵一架;事後胡男心生不滿,竟在辦公室內伸手猛力掐住紀男頸部,並撂下狠話「一命賠一命!」造成紀男頸部擦傷、心生畏懼,急忙連絡妹妹到場,並報警處理。當天公司在了解事情始末後,立即就將胡男開除,予以免職處分。
胡男耍狠不成還頓時失去工作,對於紀男的憎惡只有更深;翌日清晨6時許,胡男悄悄闖入公司,還舀了3大瓢濃度45%、共4公升的氫氧化鈉溶液,趁著紀男剛到公司正在彎腰換穿雨鞋之際,提著強鹼朝其頭部淋下,痛得紀男當場慘叫。
雖然紀男當下立即送往醫院治療,但院方診斷,紀男雙眼遭到第四級鹼性化學性灼傷,雙眼輪部幹細胞幾乎完全受損,且因強鹼灼燒,眼部已無血管供氧,角膜完全損壞,還出現白內障等徵狀;經測試後,確認紀男視力僅能看到眼前模糊的手指晃動、辨別光與暗等,但因後續預估眼球仍會持續萎縮,因此狀況不樂觀,最終將會完全失明,即使移植角膜、幹細胞亦無法治療,視力永遠都不可能恢復;此外,紀男外貌也因傷而產生重大變化,還得面臨手術的感染風險、劇烈疼痛,造成精神上巨大痛苦。
桃園地院審理時,胡男還辯稱自己從未說出「一命賠一命」等恐嚇話語,當時僅是向紀男求和,說的是「我年紀大,工作不好找,拜託留一碗飯給我吃!」直到之後鬧到被公司免職,才會心生怨懟,從頭淋下強鹼想要給他一個「小小教訓」,不知竟會因此害得他終生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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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胡男當天恫嚇主管行徑,同事全都看在眼裡,也出庭作證,再加上強鹼PH值相當高,胡男不可能不知其造成的危害有多嚴重,且考量事發至今胡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犯後態度不佳,狡辯不斷,因此最後法官依重傷害、恐嚇等罪嫌,判處其8年7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