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觀光局一名曾姓男職員,去年8月間在辦公室內拿出美工刀攻擊陳姓科長的頸部、胸部,好險科長即時閃躲沒有受到致命傷,但胸前及左臂仍有擦傷,曾男事後供稱是認為科長在臉書貼的「正面思考」文章是在暗指他工作態度不佳,新北地院依照傷害罪嫌判曾男2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名30歲的曾姓男職員精神狀況不甚穩定,去年8月間看到科長在臉書的PO文,指出同仁要正面思考,曾男認為整篇文章就是在針對他,16日下午在辦公室內拿出美工刀襲擊科長,瞄準左胸、頸部等要害。
科長驚恐之餘不斷閃避,要害處並沒有中刀,但胸前及左臂仍然有擦傷,氣得告曾男殺人未遂及傷害罪嫌,但新北地檢認為曾男在犯案後要同事趕快報警,可見沒有殺人意圖,遂依照殺人罪將他起訴。
開庭時曾男認罪想要和解,但科長卻無意願,且堅持曾男有殺人意圖;法官卻認為曾男僅有傷人行為,而無殺人犯意,依照傷害罪嫌判他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