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子與鄭姓單親媽發展姊弟戀,但女方打算提分手。林男不滿被分手,2017年10月間竟買汽油到鄭女家中,打算對鄭女住家放火,林男對鄭女全身潑汽油後,拿出打火機企圖點燃,還好被壓制,沒有造成傷亡。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殺人未遂罪,將林男判刑7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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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與育有一名小孩的鄭女,年紀相差10多歲,但雙方在2017年3月間萌生愛意、開始交往;不過只交往7個多月,鄭女就因年齡差距及觀念、個性不合等問題,提議分手。林男不滿被分手,又企圖挽回,竟在2017年10月中,先以兩個保特瓶去加油站購買汽油,隔天上午前去樹林鄭家。碰巧鄭女送小孩上學後買早餐返家,鄭女眼見林男拿出小瓶汽油,鄭女為求脫身,把家中鑰匙、早餐均交給林男,要求林男將早餐拿上樓交給家人,鄭女隨後逃往鄰居家裡躲藏,林男只好離開。
由於林男掌握自家鑰匙,鄭女隔天連忙換鎖頭並裝設監視器,碰巧林男也以還鑰匙為理由上門。兩人見面後,林男隨即閃身進鄭女房間鎖門,將鄭女全身潑灑汽油,拿出打火機企圖點燃。鄭女機警拍落打火機,林男又打算拿出另個打火機點火。這時鄭女的弟弟、裝機的工人適時破門而入,將林男壓制,報警逮捕林男。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案,辯稱是鄭女自己潑汽油要自焚,但裝汽油的寶特瓶均驗出林男DNA,戳破林男謊言。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刑7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