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魏姓人父2018年初,因才滿月的孩子半夜哭鬧,竟情緒失控暴走,怒毆幼嬰,造成嬰孩兩側額葉腦、額、顳葉硬膜下出血,傷勢嚴重,住院38日後才保住性命。基隆地方法院將魏男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法官認為他是一時失慮,也承諾配合親職教育課程,因此予以宣告緩刑4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警調查,由嬰孩生母及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證詞來看,魏姓男子徒手毆打滿月嬰孩,家暴傷害未滿12歲兒童的犯行明確,檢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請求加重其刑,並且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魏姓男子沒有前科,只是一時失慮才會鑄下大錯,且他年紀尚輕,事後認罪也承諾將配合後續親職教育課程,因此判處魏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判決確定後魏男應在2年內完成24小時的親職教育課程。除此之外,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如果違反的話,法院將撤銷緩刑宣告。至於受害嬰兒則由新北市社會局代為安置,是否回歸魏男撫養還有待專業評估。
【更多新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桃機墜樓現場還原!妻3度掙脫仍被丟下 夫站扶手停2秒「深水炸彈」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