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一男子為騙財騙色,以假的女性身分,在交友軟體與陌生女子成好友後,再以有認識厲害的「老師」可改運、斬桃花,將自己介紹給女方,收取高額費用,甚至說要性交才能改運,其中一女子上當,還被逼吞下男子體液,受害女子後來發現男子再次詐騙陌生女性,怒而提告。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3年10月徒刑。男子涉及的5件詐欺起財罪,另應執行徒刑1年4個月,但可易科罰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從事營造工作,月收入約4萬餘元,曾犯公共危險罪吳姓男子,離婚育有2子,2016年10月在交友軟體上先捏造假的女性身份「林雨媗」後,在軟體中亂槍打鳥後認識小美女子(化名),兩人成為閨蜜後,小美向林女傾訴自己的感情困擾,吳男見有機可乘,立刻用林女的身份稱:「認識一個老師可以幫忙改運、斬桃花。」
「林女」看似真心誠意地向小美分享,與老師見面改運後,事業變得很好、感情也順暢,並熱情介紹她與老師吳男認識,小美不疑有他前往見面,並當場交付3400元,請吳男幫忙改運並處理嬰靈,之後再看使否需要斬桃花。
事後「林女」又繼續遊說小美,稱自己當時改運是「先一半燒金紙,一半與老師發生性行為」,不停鼓吹再次去找老師改運,吳男也持續向小美說「妳男友劈腿6個人,如果不趕快斬桃花,會有血光之災!」
「林女」還離譜的是向小美聲稱若要改運,必須讓老師射在體內,或為老師吞體液,且女方需高潮始能改運等,小美雖然百般不情願但又十分害怕,只得再次赴約,為了麻痺自己小美還當場灌了多瓶啤酒,最後不僅被吳男欺騙性侵得逞,還在現場又交付7600元改運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後吳男再次以斬桃花為由向小美收取3萬2千元,並以「林女」身份鼓吹小美與他交往,還稱老師會照顧她、不會讓她受傷,小美與當時男友分手後相當茫然,就半推半就的答應了。
但交往沒多久,小美就發現所謂的老師與「林女」根本是吳男一人分飾兩角,且交往期間吳男仍持續詐騙另一名小玉女子(化名),再度得手11萬6千元,小美當場清醒並打電話告訴小玉事實,兩人決定憤而報警提告。
吳男到案後堅決否認有詐欺或性侵,堅稱自己透過「林女」分享的事情,都是過去幫其他人辦事的經驗,只是用假身份分享,還瞎扯小美是個成熟、有判斷力的女子,因此兩人發生性關係與交往都未違背小美意願。
但兩受害女子證稱,若在網路有陌生男子分享有老師可改運,絕對不會輕易相信,正是因為「林女」這個假身份才會相信,且過程中吳男為取信小美,還叫要她寫紙條猜內容,但卻利用「林女」身份去套出紙條內容,才因此取得小美信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吳男僅圖一己私慾得到滿足,罔顧小美的身心健康及心靈感受,用虛構的網友經歷及靈異之事,讓小美在無法反抗的狀況下強制性交得逞,又分別對小美及小玉詐財共得手15萬9千元,手段相當惡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詐欺取財部分則判處1年4個月可易科罰金,犯罪所得全部沒入。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