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駱姓里長去年選舉連任成功,但競選時涉嫌以每票2,000元買票涉及賄選,桃園地檢署去年12月提起公訴,檢方還查出鍾姓女鄰長也涉及買票,20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追加起訴鍾姓女鄰長,至於受賄的十餘位選民,均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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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駱姓里長是桃園市大園區第一屆沙崙里里長,去年競選連任期間共有3人角逐里長選舉,駱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11月中旬找上鍾姓女幫忙買票,並交付2萬元作為選務與買票工作費用,鍾女擬妥買票名單後,去年11月21日下午,前往駱姓里長住處交付,駱姓里長給予27萬元,透過鍾女交付給名單內135位選民,包括鍾女自家3票在內共6000元,駱姓里長拜託鍾女請拿到錢的選民要支持他。
選舉開票後,駱姓里長以1272票、得票率70%順利當選連任,但事後遭檢舉駱涉嫌期約賄選。檢警偵訊時,檢方出示選民製作筆錄與買票名單以及十餘位出庭作證選民坦承接受賄選等證據,駱姓里長與鍾女也坦承犯案。
桃檢表示,駱姓里長去年12月間已被地檢署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天追加起訴鍾姓女鄰長,受賄選民犯後已有悔悟,並繳回賄款,檢方以緩起訴處分,緩期訴期間為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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