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在家或出門,延長線、電器的使用真的要小心。台北市一周姓男子家中電風扇一直插在延長線上,沒想到晚上出門4個小時後,電風扇底座、電線燒了起來,不僅把自家屋頂、隔間都燒毀,水泥牆也坍塌,還燒到樓下天花板都塌了,隔壁鄰居的牆壁也被燻黑。法官考量周男坦承疏失,並賠償鄰居損失,將周男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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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周姓男子在自己的臥房內用電風扇,電源線接在一延長線上,事發前周男離開家門,電風扇雖沒開,但電源線沒拔起。沒想到4小時後,電風扇燒了起來,在房間內多有易燃物助長下,火勢延燒迅速,木造屋頂、隔間通通燒毀。
更誇張的是,由於火勢悶燒,不僅周男屋內的水泥牆壁坍塌,地板,也就是樓下鄰居的天花板也被高溫燒到塌陷。所幸人員都有逃出。
消防隊員清理火場時,在周男的臥房內,發現燒得最嚴重的電風扇,經火場鑑定,電風扇底座、電源線及接續的延長線,都有嚴重熔斷現象,證實起火原因就是電風扇持續通電,使得底座內部配線短路,引發火勢。
法官考量周男坦承疏失,且已賠償鄰居們的損害,因此依《刑法》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將周男判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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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173條「失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罪」,放火燒毀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失火燒毀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未遂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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