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楊姓男子與妻子阿梅(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隔年就以「佛家要修煉」為由拒絕行房,這一分房就長達26年,後來更是直接分居兩地,夫妻倆幾乎形同陌路。阿梅受不了這段婚姻一直都是由自己來維持,就連對子女的教育、生活大小事也只有一人操持,心寒之下才決定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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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指控,她與丈夫是在1992年1月結婚,並在高雄市買房居住,但婚後因為價值觀差異太大,根本無法好好溝通,因此經常發生爭吵、冷戰,隔年就開始分房睡,幾乎沒有性生活,「孩子的教育、日常生活等家中一切大小事務,幾乎全靠我一人維持、承擔,他很少主動協助或分擔責任,長期下來讓我感到身心俱疲。2015年間他離家出走,我們從此分居兩地、形同陌路,顯然雙方的感情已經淡薄,也沒有經營或維護的意願,這才決定訴請離婚。」
但楊男反駁,婚後隔年開始分房睡是因為擔心會干擾妻子的睡眠,「我做佛家要修煉、要養精神,所以沒有很常跟她一起睡,也盡量不要有性行為,如果有慾望才會做。2015年離家是因為她有歇斯底里的哭鬧情況,我怕她自殺,才會另外找地方住,但每個月仍有拿2萬元回去貼補家用,加上我是從事保全業,休息時間很短,才會沒辦法與妻兒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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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兩人未成年的孩子到庭證稱,「爸爸離家是因為家庭不合,每天家裡的氣氛都很冰冷,爸爸媽媽也很少講話。爸爸離開前幾乎天天都在為了離婚的事吵架,媽媽有跟我解釋原因,但我很難具體說明,算是長年累積而成,他們分住不同房間的狀況大概從我國中或國小的時候就開始了,到現在應該已經有10年了。」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認為,兩名子女皆證稱雙親婚姻出現重大破綻,況且兩人長年來沒有任何良善的相處與互動,溝通冷漠,先是分房睡,後來又演變成分居,顯然已經無法透過溝通協調來修補感情裂痕,夫妻共同生活的誠摯基礎已經產生動搖,如果強求維持婚姻也只會徒增雙方的精神痛苦,因此裁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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