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求歡學妹遭拒抓狂勒斃 「污辱屍體」棄柴山焚毀…判無期逃死

▲▼黃男將學妹屍體放進塑膠袋再裝入紙箱,抱出租屋處,準備棄屍。(圖/鏡週刊提供)

▲黃男將學妹屍體放進塑膠袋再裝入紙箱,抱出租屋處,準備棄屍。(圖/鏡週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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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鏡週刊

2015年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黃仲佑,求愛不成勒斃學妹還性侵,冷血的將屍體載往柴山焚屍命案,遭判處無期徒刑,引發外界不滿。本刊掌握內幕,嫌犯曾買了王水和硫酸企圖毀屍滅跡,但因氣味太重才作罷;更惡劣的是,黃嫌犯後在偵訊時不斷詢問姦殺刑責,企圖逃避重刑制裁。 

3月27日上午10點半左右,鼓山分局偵查小隊長藍國欽帶著記者前往柴山法興禪寺旁,尋找一處紅色拱門的山路,沿著斜坡下去,映入眼簾的是一個廢棄羽球場,這時勾起小隊長的記憶,他說:「從這下去坡坎的樹林,就是棄屍的地方。」

小隊長口中的殺人棄屍案發生在2015年3月,這起震驚社會的命案,行凶的是台南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的黃姓大二生,他向同校已有男友的19歲竺姓學妹告白被拒,竟在學校附近的租屋處勒斃她還性侵,再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騎車載往高雄柴山上的法興禪寺旁草叢焚屍。

那是外人幾乎找不到的地點,小隊長表示,只有爬山的同好才可能知道的小徑,也正因為隱密,案發當時雖然引起圍觀,但多半是登山客,眼尖的員警卻發現一名身材壯碩,貌似學生的男子在附近徘徊,由於其神色有異,隨即對他進行盤問,原本黃嫌供稱:「我只是來旅遊的,火不是我放的。」後來警方在嫌犯的重型機車前腳踏板,發現一支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及手提袋,他才坦承殺人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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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本案經過法院審理,最終採信黃嫌供詞,法官認為是先殺後姦,以殺人罪以及污辱屍體量刑,也考量黃男高中時曾擔任過風紀股長,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污辱屍體兩年多徒刑,逃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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