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王姓男子在龍潭區和中壢區開設零食雜貨店,並且雇用了一名單親媽媽,沒想到卻私下拿牙刷刷對方女兒下體,甚至強行逼她剃髮、喝尿,把人打成熊貓眼,行徑十分誇張。法官審理後,依加重強制猥褻、妨害幼童發育罪等判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回顧案情,曾獲「桃青領袖傑出獎」的王姓男子於2017年7月雇用一名單親媽媽(33歲),並以願意24小時照顧該女童為由讓2人合住,卻涉嫌於同年7月8日起至8月27日止,趁女童母親工作時,每日1次命女童為他口交,再以沐浴海綿暗藏牙刷,插入及強刷對方下體,甚至徒手或以手機充電線毆打,還命女童不准穿衣服,裸身以狗趴方式貼於地板,不准睡覺,甚至拿剪刀剪去女童頭髮。
全案直到隔壁商店的老闆娘發現女童雙眼、臉部受傷瘀血,關心帶回詢問時曝光;當下王男還想強行將人帶離開,聽到老闆娘要報警才作罷。而女童由員警陪同驗傷時,醫生拿長約15公分的棉棒採集肛門分泌物、及用「鴨嘴造型」工具採集陰部DNA,甚至抽血檢查都感覺不到痛,過程嘻嘻哈哈,讓小兒科醫生都感到心痛,不知女童曾經受過多大痛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之後依對未成年女子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王,並建請法院重判20年徒刑。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已犯妨害幼童發育罪,依法判刑1年2個月,另依5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刑度從3年4個月至4年,一共5罪判他合併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強風捲火車底!包商隧道「頭顱破裂」慘死...2個同事躲過眼睜睜看他被撞
女教練健身房「吞吐人夫小弟弟」無罪!正宮氣哭...檢:不算姦淫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母遭分屍成孤兒!男歌手「帶妹妹討飯」被親戚虐...見資助人淚崩相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