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編輯姚南宏/台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論壇發表文章,指控中華電信從14日開始要求領購iPhone5的民眾要先簽切結書,有民眾付款後拿到瑕疵手機,但是因為已簽下切結書,還是得用全額購買有瑕疵的全新手機。中華電信行銷處18日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澄清現在已經沒有這件事情,強調這是先前一小部分門市的行為,除了認為切結書確實不妥,也已經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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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看完網友PO在網路的切結書後,引用消保法第12條表示,若是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就是無效。
吳政學表示,消費者即使簽了切結書,但是企業經營者預先用定型化契約單方面抹除消費者應有的權益,消費者仍然可以透過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保系統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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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其實民法354條對於「瑕疵」有更進一步的明文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而對此事不滿的網友在Mobile01論壇發表文章,呼籲消費若是拿到瑕疵機,一定要堅持換新品的權利。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為方便民眾消費申訴及諮詢,所建置的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已啟用。民眾只要拿起電話撥1950四個號碼,這個電話就會直接轉接到當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即可迅速獲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