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上兵揪上酒店裝闊只帶筆 簽帳不還小編怒PO網:國軍之恥

▲平鎮警分局凌晨威力掃蕩,在各大酒店等治安重點宣導。(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一名海軍陸戰隊黃姓上兵帶朋友到酒店消費卻簽單不還,遭酒店人員公布個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的黃姓男子,2017年5月中旬趁著休假和朋友到酒店「開番」,後來卻簽帳不還。任姓酒店人員傳訊提醒要回帳,卻遭黃男「不讀不回」還封鎖電話,任男一怒之下在臉書上公布黃男個資,並痛批他是「國軍之恥」。黃男得知後,怒告對方並求償74萬餘元,任男因此被判刑4月、緩刑2年,還須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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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雄市某酒店工作的任男,2017年5月間因不滿黃男帶朋友到店內消費卻欠賬不還,遂在臉書上發文,「請各位注意此人,職業軍人走店簽帳直接不接不回」公布黃男本名、綽號、特徵、身高、電話、職業等個資,還直指黃男是「國軍之恥」。黃男看到貼文後氣炸,依違反個資法提告。

任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他所說的內容都是事實,之所以會把黃男個資貼上網路是為了要討債,是保護自己合法的利益,不構成誹謗罪,也沒有要不法獲利的意圖,應該不違反個資法,但法官仍判他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

心有不甘的黃男再提民事求償,要求任男須賠償74萬餘元。並指稱,因為任男的貼文害他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核定不適服志願士兵提前退伍,因此除了精神撫慰金30萬元外,還要求須賠償薪資差額約45萬元。

法官審理時,任男表示,黃男帶朋友到酒店消費是事實,簽單不還等行為也是現今社會所不能接受的,另外,還影響國軍形象,至於黃男是基於個人意願申請不適服現役而退伍,與他的臉書貼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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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調閱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資料後發現,黃男是因個人意願申請不適服現役,認為黃男是否繼續擔任軍職與任男的貼文無直接關係,黃男也沒有無法提出相關證據,舉證貼文內容造成他提前退伍的結果,因此黃請求的薪資差額45萬元,要屬無據;至於30萬的精神撫慰金,法官考量任男經濟狀況後,判賠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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