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所高職一對小情侶在教室內公然做愛,還大方供同學圍觀、拍攝把影片上網,活春宮秀不雅照片於校內瘋傳近10天才被家長發現,教育部長蔣偉寧19日表示,會將事件列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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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天爆料,新北市某高職一對15歲小情侶,在同學起鬨下,在教室內當眾發生性行為,嘿咻過程還被同學拍下在校園內流傳,校方直到家長向報紙投訴後,才驚覺事態嚴重介入輔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討論特殊教育法,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質詢這宗令人匪夷所思的校園活春宮秀。
蔣偉寧表示,這個事件應是發生在週末,但學校不論假日、上課日,都不適合有這樣的事情,目前已讓兩名學生暫時停學兩週,由家長帶回輔導,校方也會持續給予協助。
右上圖:新加坡國大資優生拍強姦影片,豪放女友配合想當AV女優。(取自網路)
蔣偉寧表示,他認為事件凸顯健康教育、性別教育還有強化、深化的空間,教育部會將事件當成「case study(案例研究)」,探討該如何融入教學。邱志偉則認為,非正規教學時間,學校管理可能較鬆懈,應檢討人力配置,希望教育部提出具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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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查看兒子手機,意外發現校園活春宮秀
這起校園活春宮秀之所以揭露出來,主要是一名媽媽在本月14日查看兒子手機交友狀況時,意外發現手機裡有穿著制服的學生做愛照片,經她追問下,照片中的男女主角竟是兒子同校的高一學生,這對小情侶在3名同學鼓譟下大膽當眾「炒飯」,並讓圍觀者拍下照片於校內瘋傳。
這位家長拿這些不雅照片向校方質問,校方竟然毫不知情,當天下午火速將兩名當事人找來,最後對小情侶停學兩週處分,由家長帶回輔導。教育部訓育委員會表示,「歷年教育部接獲的通報案件中,在眾目睽睽下從事性行為非常罕見。」當事學生及圍觀同儕性觀念均有嚴重偏差,校方須定期做心理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右圖:正當的浪漫系列活動,年輕情侶體驗傳統。)
由於兩名當事人均未滿16歲,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最重可處7年徒刑,即使雙方可能是合意性交,法官可減輕其刑責,但又會面臨停學又管束,但據了解,當事人的臉書上對此事支字未提,依然沉醉在兩人的濃情蜜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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