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蘇姓男子被控在住處性侵剛和男友分手的乾妹,還問乾妹「生殖器有沒有比前男友大」,乾妹事後提告,但台北地院審理發現,事發隔天,蘇男傳訊給回家的乾妹「早點睡啊」,乾妹回傳「晚安」,還有「I LOVE YOU」貼圖,行為不像遭性侵被害人的情緒反應,因此在積極事證不足的情況下,判蘇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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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男被控在2018年2月25日晚間,在自己住處和乾妹,以及另外2名友人商談債務問題時,藉故支開友人,再強行脫去乾妹褲子,壓制在床上性侵得逞,事發後,乾妹自行返家,傳訊告訴友人經過,並說蘇男曾問她,「生殖器有沒有比前男友大」,乾妹不乾受辱,拿出沾有蘇男體液的衣物向警方提告。
蘇男強調2人因獨處時互相打鬧碰觸到彼此,乾妹先拍打他的下體,他回拍乾妹下體,之後雙方開始互相摟抱且親吻,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但仍被檢察官根據鑑定結果以及乾妹友人的證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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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查,2人當時見面,起因於乾妹先用LINE跟蘇男提到與友人的債務問題,並說自己和男友分手了,蘇男說自己在住處,要乾妹「要就過來,現在或林晨(凌晨),妳自己選」,而事發隔天凌晨,乾妹自行返家後,蘇男傳訊給乾妹「早點睡啊」,乾妹沒過多久回「晚安」,之後又傳「I LOVE YOU」貼圖給蘇男。
判決認為,雖然乾妹事後曾傳LINE給友人表示遭「性侵」,但是用的文字沒有「悲傷、難過、害怕」或斥責蘇男的情緒反應,同時又維持與蘇男的互動,與一般性侵案被害人的反應不同,因無其他積極事證,因此判蘇男無罪。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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