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新竹縣竹東鎮的50多歲傅姓阿伯,10日13時被民眾發現在台68線快速道路騎著腳踏車緩緩而行,一輛輛汽車從阿伯身旁呼嘯而過,畫面頗為嚇人,經駕駛通報警方到場,竹東分局二重埔派出所員警林宛儒、蔡博宇、徐維獲報後立即趕赴處理,協助護送老翁下快速道路,讓他得以平安返家。
警方在台68線快速道路西往東方向11K處發現阿伯,先按了2聲喇叭,警示老人勿在騎乘,隨後警方隨即上前關心,詢問阿伯為何騎上快速道路、叫甚麼名字、名字如何寫、住哪裡、不過,阿伯對於員警的問題皆笑而不答,仍繼續騎著腳踏車向前,警方趕警拉住腳踏車,阿伯一開始以為員警要搶奪他的腳踏車,大呼「不要搶我的腳踏車」,由於阿伯身上亦無證明身分之證件,所以警方只好將阿伯帶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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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警方載著老人試著找尋阿伯的住所,並利用人臉辨識系統,終於幫阿伯找到回家的路,一接近家附近的街道,阿伯立刻想起自己的家的所在位置,安全將阿伯送回家後,警方又再次返回台68將阿伯的腳踏車搬上警車載回。
阿伯的哥哥見警察來訪,連忙向警方道歉並解釋他的弟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早上有聽到弟弟說要騎車到新竹回收場變賣鬧鐘,只是不知為何騎上快速道路,也向警方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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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行人或腳踏出違規進入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可依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管制規則開罰3千至6千元罰緩,提醒民眾多多熟悉路況,不要誤上快速道路,不但危險又傷荷包,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