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市議員要求撤銷「統一遊行」許可 警政署: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

▲警政署外觀。(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針對台中市的集會遊行爭議,警政署在傍晚作出回應。(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統促會13日即將在台中舉辦「九二共識、支持統一遊行」,而台中市警局在日前核准舉行遊行活動,遭地方市議員質疑,並要求縣市首長撤銷遊行許可,不過警政署傍晚回應,指出民主法治國家的集會遊行,是受憲法保障的人權,但如果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將會調派警力支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日前向台中市警局申請遊行許可,名義為「宣揚九案共識、支持和平、支持統一」,台中市警局核准遊行後,台中市議員要求市長盧秀燕應該要撤銷遊行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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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警政署傍晚回應,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人民集會遊行為憲法所保障,警察處理集會遊行,讓人民有充分表達言論之權利,其本質在保障人權,惟活動過程不容發生違法脫序,甚或有國外勢力介入而影響國安等情事發生。

警政署強調,已嚴令台中市警局,如果活動有違法行為,或違反相關核定內容及限制事項,務必嚴正執法,並依現場蒐得之相關證據依法究辦;必要時,警政署也會調派警力支援,全力防處危害國家安全情事發生,以維護國家社會秩序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