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路邊停放廣告車輛要注意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與市府交通局合作,針對長期佔用路邊公有收費停車格卻不繳費車輛實施鐵腕,查出設籍台南市68歲黃姓男子名下有53輛車,其中有多輛被當作「專案定點廣告車」,光在桃園市就欠繳79,640元停車費,桃園分署已查扣拖吊,若黃男再不繳費,該輛小貨車面臨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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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與市府交通局合作追查欠稅車,透過停車即時通報系統清查欠費車輛,其中停放在中壢區青埔路旁收費停車格,懸掛房產廣告看板小貨車,已積欠近8萬元停車費未繳,桃園分署獲報後前往查扣、拖吊。
桃園分署指出,車主是設籍在台南市的68歲黃姓男子,名下有多達53輛車,其中有多輛車當作「專案定點廣告車」,長期停放在桃園市路邊停車格,積欠停車費用均未繳,因此將依法查扣、拖吊,這也是黃男名下被查扣的第三輛車,黃男名下前兩輛車分別於去年四、五月間,在八德區大智路、龜山區復興三路停車格被查出,查扣後以2,500、3,000元價格拍賣,黃男若持續拒繳欠費,第三輛被查扣的車也將拍賣。
桃園分署表示,黃男名下被查扣的車輛都懸掛廣告看板,因此懷疑他是人頭,車輛登記他名下後,懸掛廣告看板停放在收費停車格,賺廣告費卻拒繳停車費,查出黃男名下無其他資產可以抵債,但將持續追查,以強制手段遏止佔用停車格賺廣告費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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