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5日)上午審議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法草案,但因草案擬降低教評會不適任教師案中教師代表比例,加上諸多條文認定模糊,老師解不解聘生殺大權將由「行政體系」決定,引發教師團體不滿動員包圍立院抗議。力挺此案家長團體也預告會到場喊聲支持,預計雙方將大開砲火猛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內容在擬修訂教師解聘、不續聘規定上,研擬處理不適任教師案時將教評會教師代表由目前的「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修成「少於二分之一」。此修法還包括,擔任教師前曾受2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管這名教師教學品質現在是否良好也都會被解聘。且「行為違反法規,且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或損害教師職務之尊嚴,經學校查證屬實,有解聘之必要。」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針對以上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此版本增加了太多動輒得咎不確定因素,更讓校長有權利去增聘外部人員(自己人),假設今天想要保住某位老師,是否就能請比較「體諒」老師的代表,若不想則請「嚴厲」的代表來決定解不解聘。張旭政說,「有損教師尊嚴」一詞更是空泛,如有可能某老師亂丟垃圾、在某場合大聲喧嘩或參加遊行,不小心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置,加上校長剛好也看這位老師不順眼,就去認定做出解聘或不續聘動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修法後若某位老師行政工作做不好,連老師都當不了。教團認為,這和原本「教書是老師本業」,若兼任行政做不好,頂多就是撤除該行政職,還是能保有老師身分狀況相差太遠。張旭政強調,大部分現場老師都支持「強化處理不適任老師」,趕快淘汰帶給大家麻煩的老師,但前提是應建立在先前提出的「教師專業審查會」,由第三方評斷,敘明理由並公開,讓外界知道老師最低專業規範在哪,而不像過去只在教評會做決定後就結束,沒管道檢視過程有無問題。
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向《ETtoday新聞雲》指出,該版本不是修教師法,是修「教師刑法」,因超過一半條文都在講怎麼讓教師能夠解聘,部分人士刻意營造出全台有很多不適任教師,實際上根本沒這麼多,令人不滿的是,修法後「行政機關」竟能決定老師續聘與否,憂心萬一有老師意見和上級不同,如政治考量等,是不是就會馬上被清算,列不適任教師。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教產、全教總今天上午各申請路權,打算立院審查同時,動員全國教師、幹部在場外抗議。黃耀南說,場會會全程開直播,監督場內立委,要是有誰敢汙名化老師,講非事實的話就馬上公布該立委圖像,讓社會大眾做評斷。同時也要質問教育部,針對這樣惡修教師法作為,是不是為了要控制教育的執行者(老師)。
目前也有逾50個家長團體發起連署,包括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都力挺政院版草案,呼籲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就是應納入外部委員」、「讓未兼行政職教師比例不過半」等,同一時間,以上團體也會到立法院大門口舉行「汰除不適任教師」記者會,預計場內、外都將掀起一波攻防局面。
其他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