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未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藍委批綠又打假球

▲▼立法委員黃昭順。(圖/記者陳政錄攝)

▲立法委員黃昭順。(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立法院本周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藍綠黨團共提出6版本攻防,針對政院未提行政部門版本,陸委會解釋是考量民進黨團版草案內容,已可適度代表政府政策意見。藍委黃昭順則痛批,5年過去了,只看到執政黨又想將監督條例放在冰庫,不敢面對兩岸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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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5)日舉辦「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在口頭報告時,解釋行政部門未提草案原因。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認為,兩岸協商有其「禁區」。(圖/記者陳政錄攝)

他並提到,鑒於今年中共「習五條」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兩岸情勢劇變,修法強化兩岸政治議題協商之監督機制,應有急迫性及優先性,因此本會已擬具兩岸條例第5條之3修正草案,建立兩岸政治議題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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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黃昭順表示,經過五年(太陽花學運以來)的時間,人民希望兩岸關係步入正常軌道,但行政院未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版本,「大家在打假球還是希望兩岸監督條例法制化,本席打個問號在這裡」。

她表示,如果是負責任的政黨,沒有理由行政院未提法案,僅民進黨團法案提出,等於是民進想又想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放在冰庫裡面,不敢面對兩岸未來的發展。讓法案「從冷凍到極凍」。

▲立法委員江啟臣。(圖/記者陳政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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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江啟臣指出,政院通過之兩岸條例第5條之3修正草案,針對「政治協商」的定義過於模糊,且根據修法內容,兩岸是否為「政治協商」亦由政院界定,等於立法監督行政的功能名存實亡,與當初設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精神背道而馳。

他直言,若未來立法機關要根據規範,監督行政院各項兩岸協商議題內容,但行政院否認該議題屬於「政治協商」,就沒辦法監督,直指行政院立場一變再變,草率的為選舉提條例修法,感覺條文內容也是「打假球」。認為不需再另行修法或增訂條文,而是盡速推動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讓政府處理兩岸關係事務時走上正軌。

邱垂正則回應,提出修法係因政府是被監督者,認為執政黨團,已經可以代表政府立場。他也強調陸委會多次於立法會期,主動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草案,沒有怠惰問題。指出監督機制相關草案,強度各有不同,不同設計,期盼各界充分討論,並表示修法目的是回應民眾面對陸方統戰力度增強,出現反彈聲浪的民意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