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富芮源公司負責人陳萬庭,不滿劉姓同志男友提分手,2016年間約出到摩鐵,先以毒品迷昏劉男,再持槍朝太陽穴射擊,殺害劉男。一二審均將陳男重判有期徒刑18年,案經撤銷發回後,高等法院更審16日改判陳男有期徒刑1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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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死者劉男與女友交往多年,2人多次分合。2014年間,劉男進入陳萬庭公司工作,2人竟發展成同志情侶,還在新莊租屋同居。後來劉男與女友復合,女友探視時曾目擊他們一起洗澡,且裸睡的劉男身旁還有用過的保險套與潤滑液體,女友要求男友分手「搬出來」。劉男提議分手,陳萬庭不滿,開始殺人計畫。
2016年2月晚間,陳劉2人投宿新北市中和區某汽車旅館,陳萬庭先在飲料中加入安非他命、愷他命等多種毒品,等劉男昏迷後,陳男再持槍近距離朝劉男太陽穴射擊,一槍斃命。陳男行凶後營造自殺假象,先打電話到櫃檯要求叫救護車,再將毒品、子彈藏匿後離開,警消獲報到場,發現子彈從劉男頭部左側射入,房內還有情趣用品,循線逮捕陳男,並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依殺人、槍砲等罪將陳男判刑18年,併科罰金6萬元,褫奪公權8年;另外吸毒部分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院13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陳男聽判後頻頻回頭對母親說:「那A安捏?」還押途中也說人不是他殺的,要上訴。
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16日宣判,高院仍認定陳男犯下殺人罪,但經過審酌後,刑度減輕1年,另外槍砲部分維持原判,合併執行1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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