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楊姓女子自2015年5月開始向紀姓房東租屋,兩人卻因此看對眼,還在租屋處嘿咻了6次,沒想到事情曝光後,房東選擇回到妻子身邊,她不滿自己人財兩失,設局到摩鐵做「最後一啪」,再把曖昧的對話紀錄截圖PO上臉書,直接開嗆「假裝幸福恩愛的夫妻,騙完別人的感情再說自己有多愛老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楊女事後還曾傳訊息恐嚇要鬧到讓紀妻離職,審理後依相姦、加重誹謗以及恐嚇等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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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妻指控,楊女在2017年5月至6月間與丈夫在租屋處發生6次性行為,因為丈夫不願意離婚還漸漸疏遠,她心生不滿就將兩人嘿咻的LINE訊息證據截圖傳送過來,「老公為了挽回婚姻,同意給她600萬元的基金債券連同利息當作賠償,但她不甘心人財兩失,仍持續以電話、簡訊等方式騷擾,甚至於2018年2月12日提議『好聚好散』,要求在摩鐵發生最後一次性行為。」
然而,這一切根本都是楊女設下的圈套,紀妻表示,對方將與丈夫談論婚外情的LINE對話紀錄截圖,並PO上臉書與她的6名親友留言互動,包含「她(紀妻)怎麼會想知道她老公跟我上禮拜一去了Hotel,還希望阿姨轉達呢」、「假裝幸福恩愛的夫妻,騙完別人的感情再說自己有多愛老婆」、「(我是)被她老公玩的」。更誇張的是,楊女甚至傳訊息威脅紀男,「我明天就告訴她公司的人你外遇」、「我會每天打電話去公司,亂到她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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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楊女出庭時反駁自己根本沒有在摩鐵和紀男嘿咻,兩人只有吵架而已,發送上述那些簡訊也只是想發洩情緒,並沒有恐嚇的意思。但法官調閱兩人的通話紀錄發現,他們在爭吵時曾提到「恨不得告訴別人我們去開房間做愛」、「出來做最後一次,做完就不要聯絡,不是朋友了」,楊女卻沒有反駁曾發生性行為一事,可見紀男坦承外遇的證詞並非虛假。
法官表示,楊女第一次自曝戀情後不僅不知反省,還反過來騷擾原諒她的紀妻,甚至波及無辜的親友,因此依相姦、加重誹謗以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4個月以及3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8個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