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名離婚男子同時劈腿2女,而且都帶回家過夜,結果男子又跟前妻復合再婚,但該男又在婚後10天帶另一位女子發生性關係,而且還拍下過程,最後被再婚的妻子發現,怒告女子妨害家庭,法官依相姦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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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位陳姓男子在與前妻離婚單身期間,同時劈腿前妻、謝姓女子,並分別帶回住處發生性關係。但後來陳男跟前妻破鏡重圓再婚,而陳妻在當時也得知謝女存在,曾打電話去給謝女說「我們會再去辦結婚,請妳不要再打擾我們。」
沒想到,陳男與前妻登記再婚10天後,陳男又找謝女出來發生性關係,還用手機拍下過程存在電腦。2個月後陳妻發現,怒告謝女妨害家庭。
法官開庭後認為,謝女跟陳男發生性關係時,知道陳男已是已婚身分,考量謝女曾與陳男交往過、無犯罪前科,素行尚佳,依相姦罪最低法定刑、判刑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