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南山人壽因更改收取保費一事處理不當,被金管會重罰600萬元,究竟整件事情來龍去脈為何,這篇懶人包帶你一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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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原委
南山人壽原本15萬件保單的保費由公司派員收取,但2017年底南山大砍130名收費員,並於2018年3月開始不再讓收費員到府人工收費,改由保戶自行繳保費,但有些保戶沒有注意繳費方式被變更,未繳保費造成保單超過繳費期60天後停效。
影響客戶
高達3萬多張保單受影響,256件保單因此停效,2407件保單是用保價金墊繳。
變更繳費方式的通知不完善
南山人壽單方面寄通知單給保戶取消過去派員收費的方式,改為匯款或是自行繳納,並且還指出若保戶「沒有回復視為同意」的方式,並非獲得雙方合意同意變更收費方式。
徹查結果
經保險局徹查,南山人壽有些保單只要保戶沒有勾選繳費方式,就一律被視為收費員收費,但因南山人壽片面取消收費員收費,造成保單失效或墊繳,直到等著保戶上門爭取,才給保戶融通措施,根本是「把義務視為融通措施」,影響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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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結果
南山人壽被重罰600萬元,總經理許妙靜因「決策失當、未善盡監督、漠視保戶權益」,遭保險局停職半年;針對客戶服務資深副總吳雲嬌、財務副總范嘉玲,保險局也認為業務督導不周,兩人皆被停職5個月。
董事長杜英宗說則是「因相信專業經理部門所做的決定,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未被保險局列入裁罰範圍內。
南山方面後續處理
針對此次事件,南山人壽於昨(18)日晚間發出2點聲明。
1、針對因繳費管道調整,原派員收費的保單,南山人壽尊重客戶意願,協助保戶完成繳費事宜,其保險契約效力並不受影響,對客戶的理賠服務與相關權益也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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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方面,公司將會規劃代理人選,一切營運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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