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後發現個性不合分手! 「戀愛試用期」設定時間:三個月露本性

文/妮妮小宅女

很多人交往後才體會到什麼叫:因為不了解而在一起,因為了解而分開。交往後才發現不合拍而分手的情況並不少見,為了減少這樣尷尬的情況發生,有些時候雙方會先設一段「戀愛試用期」。

根據日本網站ananweb的調查,列出了幾個「戀愛試用期」的時間長短,當然這和每個人對戀愛的觀念不同,所以這只是蒐集各個不同受訪者的意見作為參考。

情侶,愛情,告白(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性事配合度:大約三天
一位30歲女性受訪者分享過往經驗,曾經有一任男友對「腳」異常的迷戀。「我跟他交往了大概半年,他的特殊僻好實在讓人很不舒服。」所以對這名女性而言,她最重視的是性事的配合度以及對方有沒有特殊的性癖,要知道這點大約三天的時間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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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和做人處事:大約一週
交往前後變了個人,也不是件稀奇的事,一名28歲的女性受訪者指出,和前男友開始交往後,男生態度180度大轉變,常常已讀不回或是講話都用命令的語氣。要看清楚一個人平常待人接物的態度和個性,大約一週的時間可以觀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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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遭生活圈、朋友圈:大約一個月
想要穩定長久的走下去,除了交往對象外,他周遭的生活圈及朋友圈也很重要,家人、朋友、同事都是生活的一部份,也會影響交往時的情況。要了解交往對象的生活和周遭環境,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來好好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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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能接受的戀愛試用期:大約三個月
28歲的女性受訪者分享自己經驗,曾經有男性跟她告白,但自己對對方並沒有什麼感覺,於是雙方共同擬定一個時間,先嘗試交往看看。
不過三個月過去了,女方的感覺並沒有什麼改變,於是和男方表示自己的想法後想結束關係,而男方也大方接受了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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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觀察期」當然是因人而異,有長有短,搞不好你觀察了三年,身邊的良人也會一夕之間變狼人,所以觀察再久也抵不過實際相處,如果發現雙方真的不適合,就別浪費彼此的時間了吧~

VIA ana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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