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一位開公司的義務人因拒絕酒測遭處罰鍰9萬元,卻拒絕繳納罰款,執行署屏東分署已追查發現,他住在市價近900萬元的高級社區型別墅,已查封該別墅,如他再置之不理,該分署將擇期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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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今年3月間以來,落實法務部「酒駕零容忍」政策的決心,對酒駕義務人使出強力執行作為,針對酒駕被罰鍰而移送執行的有776人,總欠金額新台幣5千1百70萬9千978元,這些積欠罰鍰主要都是酒測值低於0.25毫克者,或是檢察官緩起訴金額低於監理站罰款,需要補足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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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70人目前在監獄服刑中,多數屬於酒駕的累犯。至今天止,屏東分署已徵起386萬3千零58元;已扣押未入帳189萬2千912元,另查封不動產37筆、汽車3輛、機車6輛。
該分署已查封滯欠酒駕罰鍰第一名的義務人名下房屋,第二名及第三名的義務人名下無財產,目前尚未到案,該分署會再繼續追查其行蹤。排名第四名的吳姓義務人,積欠酒駕罰鍰近30萬元,收到屏東分署繳款通知後,主動與承辦人聯絡,表示他去年6月出監,找工作又不順利,才會藉酒澆愁,所幸最近找到一份工作,希望可以讓他分期償還。
但有一位開公司的義務人因拒絕酒測遭處罰鍰9萬元,執行官督同書記官現場查封其名下近900萬元高級社區別墅,如該義務人仍遲不繳清罰鍰,將擇日拍賣。
屏東分署對於未繳納酒駕罰鍰者,除強力執行外,也到百貨公司、夜市、監理站、國稅局等進行反酒駕宣導;今24日還帶著吉祥物「拍寶」,到屏大附小以活潑生動方式邀請全校500多位師生一起反酒駕,小朋友們反應熱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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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署強調,對於尚未清繳的酒駕案件一定會列入重點工作,繼續強力執行,但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納者,也可檢具相關資料向該分署提出分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