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報稅季今天(1日)第一天,目前政府提供每人、每年有2.4萬元保費列舉扣除額額度,因此民眾每年所繳交的保費,都可以幫自己減少稅金。《ETtoday新聞雲》特別整理保險金申報的5大限制、2大原則,只要掌握這些要點,就能輕鬆申報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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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1:旅平險、學保、勞保都可列舉
保險金列舉扣除第一步,就是要知道哪些險種可以列舉?公勝保經戰略長李正偉表示,民眾每年所繳交的保費,大多可以列舉扣除額從所得中扣除,每年、每人有2.4萬元的保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列舉的險種,除了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外,傷害保險、年金保險也可納入。
李正偉特別提醒,民眾其實常常忽略短期投保的旅行平安險、自費投保的團險、子女的學生平安保險等,這些都同樣可以列入每年的保費列舉扣除額。還有,勞工繳的勞工保險、軍公教人員繳的軍公教保險、沒工作期間繳的國民年金保費,這些也都可以列入。
要點2:今年買的保單不能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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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提醒,目前的2.4萬元保費列舉扣除額,是依照入帳日做起算,也就是說,今年投保的新保單,必須要等到明年才可以列舉扣除,但若是去年投保的保單,今年就可以列舉扣除。
另外,在保險金申報上,民眾也必須留意5大限制:
1.產險、投資型保單連結投資標的不得列舉扣除
公勝保經戰略長李正偉表示,民眾每年所繳交的保費,大多可以列舉扣除額從所得中扣除,唯有車險、住宅火險等產險則不能被列入可扣除額。元大人壽也表示,除了產險,投資型保單連結投資標的或專設帳簿部分,也不得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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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是直系親屬不能列舉扣除
在報稅時,配偶與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費可以列入扣除額,所謂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但若是納稅人幫自己兄弟姊妹、姪子、姪女等買保單,就不能列舉扣除。
3.子女成年不能列舉扣除
即使是直系血親,還是有一些限制,像是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以子女為被保險人,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不能列舉扣除。但要保人若更改為子女時,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
4.要保人與被保人不同申報戶不能列舉扣除
如果是直系親屬的保費,必須是同一個申報戶才可以列入扣除額,也就是說,「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例如女兒幫父親買保單,但父親和女兒不一同申報,女兒就無法列舉扣除父親的保費。
5.境外保單不能列舉扣除
依照規定,目前可以列舉扣抵的保單,必須是我國政府核可的保單。如果民眾買的是在國外銷售的保單,也就是所謂的境外保單,或是地下保單,這些保險費是不可以列舉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