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預定明年大選上場 段宜康質疑時力操作變掩護

▲▼立委段宜康。(圖/記者張榮恩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記者張榮恩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2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未來正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登記參選後,其財產申報資料將由各級選舉委員會在10日內上網公告。不過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6日在臉書表示,法案原定在本會期可以完成三讀,明年的大選就可用得上,但聽說時代力量黨團要在二讀時,把案子拉下協商,要求通過林昶佐委員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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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表示,這個星期由他主持的司法法制委員會,通過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修正案,本來候選人向選委會申報財產,都不必上網公告,修正後的版本規定正副總統候選人、立法委員候選人、直轄市縣市長候選人向選委會申報財產,選委會都得在投票前上網公告,這樣可讓選民檢視其財產與其競選職務是否有利益上的衝突,是陽光法案的初衷,並兼顧憲法保障隱私權的衡平考量。

段宜康進一步指出,如果各黨團沒有意見,這個法案在本會期可以完成三讀,接下來的大選就用得上,但現在聽說時代力量黨團要在二讀時,把案子拉下協商,要求通過立委林昶佐的提案。段宜康不滿表示,林昶佐的提案即使程序上趕不上併案審查,但時代力量在司法委員會也有席次,審查時不但沒有提修正動議,為什麼連反對意見也不說?

再者,這個法案最快下週五(5/3)院會才能排程,一旦拉下協商就得拖一個月,屆時就已經過了這個會期,必須等下會期才能處理。下會期還要等到總質詢結束,才能開始處理法案,這樣七拖八延就算完成立法,也趕不上這次大選了!

最後,段宜康也批評,聽說時代力量內部對本案意見不一,但「那是你們的家務事」,這樣操作的結果,豈不是實質掩護了總統和立委候選人,請時代力量黨團和提案委員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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