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聲請假釋複審遭駁 需4個月後才能再聲請

▲▼孫道存到高等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孫道存假釋聲請遭駁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名媛孫芸芸的父親、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及太電公司掏空案遭判刑3年定讞,已於2017年9月入獄服刑。他目前已經轉到八德外役監,因服刑過半聲請假釋,先前初審過關,但矯正署26日召開假釋複查審查會,決定駁回孫道存的聲請。孫道存需4個月後才能再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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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道存與太電前財務長胡洪九,2人從1990年起,隱瞞太電董事會成立多家子公司,以持股方式將資金轉匯到子公司。1995年起胡再以各種手法,掏空太電200億元並侵吞其中100億元,時任總經理的孫則任由胡侵吞資產。刑事部分歷經法院13年審理,去年8月間,最高法院認定胡一手策劃將太電海外資產侵占入己、債留太電,孫則配合演出、隱瞞董事會相關不法情事,最後判決孫有期徒刑3年、胡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10億元,全案定讞。兩人在2017年9月間相繼發監執行。

孫道存因表現良好,發監沒多久就獲准到八德外役監服刑,並被分配到園藝隊當園丁。他在今年3月間因服刑過半,依規定向八德外役監申請假釋,外役監初審評估通過後,將案件轉呈矯正署複審。

但矯正署假釋審查會複審認為,孫道存犯罪金額龐大、犯案情節重大,依據《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審酌「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面向後,認為孫道存並不符假釋條件,26日將他的申請案駁回。依照規定,孫道存必須4個月後才能再次提出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