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1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初審,送出委員會。此次「教師法」修法主要目的為強化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效率與機制,全力防堵教師涉及性侵或虐童等校園霸凌。召委蔡培慧表示,給孩子安心學習的教育環境,同時維護教師專業與尊嚴,維護大多數在工作崗位認真教學的教師權益,是本次會議最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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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慧強調,為尊重教評會的專家代表及教師專業,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身心傷害(體罰或霸凌)」、「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其他」等不適任類型,不同類型的不適任教師樣態,教評會中的教師比例應有所區隔。
其中,涉及性平、體罰或霸凌的不適任教師,教評會應增聘校外委員且教師代表比例少於二分之一。在審議門檻方面,牽涉到兒少法、體罰或霸凌類型的不適任案件,將降低教評會表決門檻,從現行的三分之二出席且經三分之二同意的門檻,降低到三分之二出席且二分之一同意即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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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慧說明,這次修法最大的進步就是,提高教師專業審查會的法律位階;此外,除了既有代表之外,還增加兒童與少年福利的團體代表。保障教師工作權也是本次修法受矚目的焦點,審議結果是刪除現行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之規定。
蔡培慧表示,「教師法」草案修法旨在針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要有一個更明確可行的措施,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的全體委員對共創師生雙贏、親師和諧都有一致的理想。
這段期間她與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兒少權益團體以及教育部來回討論不下數十次,無非是希望,藉由多方的說明、溝通、協調,審慎研商出較為理想的「教師法」版本送出委員會,讓家長可以放心把孩子送到學校,老師可以安心在教育場域提供專業,孩子能夠免於校園霸凌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