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高雄一名魏姓男大生追求同學不成,竟於2018年間向正妹同學傳訊騷擾達數月之久,在學校性平會裁定後依然故我,又於同年10月再向女同學傳訊,這次訊息更加不堪;女大生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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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魏男只因追求同學不成,在2018年2月至6月間持續向正妹同學發送騷擾訊息;學校性平會認定性騷事實後,魏男仍繼續大膽「示愛」,又於2018年10月19日凌晨3時許,再向女同學發送「巨乳圓,巨乳、大胸、乳房尤物、大奶學妹、大奶學姊、巨乳同學、我要強姦妳、強暴妳」等重口味訊息。女學生在魏男幾個月騷擾下早已身心俱疲,凌晨這番「夜襲」成了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讓她鐵了心一狀告上警局。
魏男在偵訊期間對自己行為坦承不諱,再綜合女學生的證詞、相關對話以及學校性平會記錄,屏東地院認定魏男恐嚇犯行罪證確鑿,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不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