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一名女子小黃在淘寶買了18件衣服,總價4618.74元人民幣(約20785元新台幣),但在放完五一小長假回來之後,聲稱「不喜歡」全部要求退貨。服飾店老闆李先生發現,小黃跟好姐妹兩人穿著自家衣服去西藏玩,拍了一大堆美照,卻還要求退款,氣憤出面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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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818黃金眼》報導,李先生指出,這名顧客在4月25日下單,一次大手筆買了18件衣服,2天後就完成收貨,但在5月5日下午對方卻表示不喜歡,全部要求退貨,一件也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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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淘寶規定可以7天內無理由退貨,但李先生認為從27日到5日已經超過7天,駁回了小黃的退費要求,買家馬上又進行第二次申訴,在淘寶客服介入調查後,判定買家是最後一天退貨,因此李先生應該要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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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之後加了小黃的微信,想詢問退貨原因,卻赫然在對方的朋友圈發現,前幾天小黃都在西藏旅遊,發了許多到處遊玩的網美照,跟朋友兩人穿的都是這些退貨的衣服,初步一看至少有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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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還告訴李先生,衣服吊牌都在,衣服也沒問題,不會影響二次銷售。李先生不滿表示,衣服穿過了一定會有影響,之後等收到全部衣服後,會再檢查到底18件裡面穿過了幾件。
記者致電詢問小黃,小黃表示「衣服肯定都要試穿的阿,你買了衣服不試穿嗎?」她還表示,衣服有大的、質量不好的,可以當面試穿,現在淘寶已經介入,有同意收款、同意退款憑證,「不要什麼都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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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友紛紛討論,「試穿出去玩,太牛了」、「他們不是不喜歡不合適,而是只是買來穿幾天,然後退,然後再去買新衣服,這樣一直有新衣服穿」、「不道德。這種人應該加入淘寶買家信用黑榜」、「無恥之人」、「雖然程式上挑不出來問題,但是道德上卻是很不要臉。」、「4600元還是比她人格貴點的?」、「很明顯就是算準時間51穿出去 過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