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三讀通過 5/24後幫同性配偶買保單不再被拒!

▲▼517同婚專法表決場外支持民眾不畏風雨。(圖/記者湯興漢攝)

▲同婚專法三讀通過後,同性配偶可以幫對方買保單。(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7)日下午3點分27分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結婚的國家。當5月24日後同性伴侶能夠合法成為法律上承認的配偶,保險權益也將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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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同志伴侶如果想幫對方買保險,常常會遭到保險公司拒保,主要關鍵就在「保險利益」。壽險公司說明,依照《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於以下這些人有保險利益:本人或其家屬、提供生活費或教育費的人、債務人、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的人。在同婚專法未通過前,同性伴侶不能視為是「家屬」,保險公司會認為雙方沒有保險利益,因此拒保。

但同性專法三讀通過後,5月24日後同性伴侶可以正式登記結婚,一旦雙方成為法律上合法的配偶,就代表是對方「家屬」,能夠符合「保險利益」,就能幫另一半投保,而保險公司不得以雙方沒有保險利益拒保。

另一個重點是,同性伴侶可以作為對方的保險受益人嗎?壽險公司指出,要保人有權利指定保單受益人,但有些保險公司會擔心有道德風險,若保單受益人填寫的不是親屬,也不是填寫「法定繼承人」的話,保險公司都會再多加詢問,要求要保人說明原因並提供相關資料。

雖然要保人填寫保險受益人本身就沒有限制,但同性婚姻合法後,另一半就視為是親屬,保險公司基本上就不會多加詢問或要求出具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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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保人沒有特別指定保險受益人,填寫的是「法定繼承人」,同性配偶也會視為是首要的繼承人。因為當身故理賠金的受益人填寫的是「法定繼承人」時,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另外,也有一些同志朋友反映,當保險公司得知他是同志後,投保時竟要求他去體檢。壽險公司則表示,壽險、醫療險等險種在投保時會要求被保險人要告知健康狀況,有時也會要求體檢,但這不一定是針對其性傾向所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