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湖口地區10日發生一起郵差遭比特犬攻擊的恐怖事件,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經過連日調查,確認王姓飼主帶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未配戴口罩且牽繩長度超過1.5公尺,確實怠於管理,由於雙方已達成和解共識,飼主態度良好也願配合改善,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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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2015年9月23日公告危險性犬隻之品種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家畜所呼籲,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及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如未符合前述規定怠於管理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做個盡責的好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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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及與其混血之犬隻:
(一) 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
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史大佛夏牛頭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二)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
(三)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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