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中年淫蟲不顧月事性侵精障女還打傷人 判刑8年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巴基斯坦中年大叔性侵台女,二審判刑8年。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一名巴基斯坦籍中年男子Wanes Nasir,2016年在台北市西門町附近搭訕患有思覺失調症女子瀅瀅(化名),將瀅瀅帶到旅館性侵,還因瀅瀅抗拒,將瀅瀅毆傷。一審將巴籍男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他犯「加重強制性交罪」,還是判8年,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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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Wanes Nasir(47歲)2012年以探親名義來台居留。他在2016年9月29日上午10時許,在西門町一帶看到瀅瀅在路上閒晃,遂上前搭訕,就知道瀅瀅患有思覺失調症,是重度精神病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Wanes Nasir心懷不軌,竟與瀅瀅牽手散步、逛街,到了下午5時許,2人逛到某飯店門口,Wanes Nasir就提議2人到飯店休息。

瀅瀅不疑有他,進房休息。但Wanes Nasir顯露本性,硬要與瀅瀅發生關係。瀅瀅因初次見面、再加上生理期來,拒絕發生關係。但精蟲衝腦的Wanes Nasir不顧瀅瀅的感受,先以拳頭毆擊瀅瀅臉部,再將瀅瀅強壓在床,硬塞進瀅瀅口中,口交得逞後,又繼續性侵得逞。由於耗時太久,過了退房時間,飯店人員報警前來處理,2人才相偕離開飯店。員警發現瀅瀅是通報失蹤協尋人口,緊急根據監視器畫面,帶回瀅瀅,這才揪出Wanes Nasir的惡行,Wanes Nasir否認性侵,辯稱2人只在房間中聊天,但檢方不採信,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Wanes Nasir仍否認性侵,但改口辯稱並未違反瀅瀅意願而發生關係,沒有毆打。法院審理過半時,Wanes Nasir又在改口,辯稱知道瀅瀅生理期來,所以2人沒有發生關係,只是擁抱、親吻而已。一審法院調查客觀證據後,認定Wanes Nasir犯下「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於21日宣判,仍認定他犯下「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考量他犯後猶飾詞狡辯、不知悔悟,也沒有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惡性重大,因此高院仍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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