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17歲少女小愛(化名)為愛獻身,事後下體卻血流不止,嚇得打電話向父親求救,沒想到反而害張姓男友差點被告上法院,趕忙向檢警解釋自己沒有打算提告,也沒有受到脅迫,同時具狀撤告,最後檢方總算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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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愛去年12月中旬透過網路認識19歲的張男,兩人很快陷入熱戀,今年1月更是在男方的住處發生兩次性關係,沒想到事後她發現下體血流不止,加上又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情急之下趕忙打電話向父親求助。
小愛的父親一聽,認為張男是故意欺負女兒,氣得提告傷害。而張男到案後坦承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兩人是情侶,絕對沒有傷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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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男友就要被父親告上法院,小愛也急得向檢警解釋自己沒有打算提告,過程中男友也沒有做出任何強迫的行為,事後甚至具狀撤告。新北地檢署21日才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