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快速路孝子被撞「人車摔落」亡 家屬索賠217萬法官准了

▲事母至孝的鄭男子,因楊姓男子駕車自後撞擊而人車失控摔落高架橋下身亡,台南地院判賠217萬多元。(圖/記者林悅攝)

▲事母至孝的鄭男,因楊男駕車自後撞擊而人車摔落高架橋亡,台南地院判賠217萬元。(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發生在2017年9月2日上午7時48分許,事母至孝的鄭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南歸仁區台86線快速道路西向東路段,遭後方楊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高速撞擊,鄭男人車失控衝出水泥護欄摔落高架橋下傷重不治,近7旬鄭母向肇事者提出喪葬、扶養與精神慰撫金,扣除強制險200萬元後,求償共217萬多元,台南地院法官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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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17年9月2日上午7點48分左右,楊姓男子開車載著徐姓女子,在歸仁台86線外側車道高速行駛,車子開到東向15.4公里高架橋處時,當時天晴路況良好,楊男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逼近鄭男座車時,高速從後追撞鄭男車子,造成鄭男人車失控衝出路旁水泥護欄,連人帶車摔落幾米深的高架橋下,鄭男頭顱骨折與出血當場死亡。

鄭男母親向法官泣訴,她與鄭男母子同住,兒子很孝順,令她深感寬慰,沒想到因楊姓被告的重大過失,讓她白髮人送黑髮人,是人生最大的悲劇,令她難以承受,為此鄭母提告求償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共417萬多元,扣除已領取的汽車強制責任保險金200萬元,要向肇事的楊男求償217萬多元。

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楊姓被告對此車禍發生確有過失責任,依鄭母所提相關求償金額單據、保險證明,判楊男須賠217萬多元,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