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26日在一場公聽會上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涉及民法家庭制度重大變革,大法官釋憲結果將會是強而有力論點,但這樣的說法,申請結婚登記遭北市府駁回的同志陳敬學,忍不住上台怒嗆,他和另一半已經等了9年,「到底還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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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學表示,他的另一半因為要上班,所以無法前來,但特別跟他說:「老公,加油!」他強調,婚姻的定義如果是基於真愛,那同性或異性又有什麼不同?希望能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而黃美瑜及游雅婷兩人一起上台發言,美瑜說,她在10歲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喜歡女孩子,到了32歲才能結婚,當初要結婚時,媽媽關心的是「這樣合法嗎」?但她也不敢給母親一個明確的答案;而兩個人在籌備婚禮期間,甚至連訂餐廳也會感到害怕,「因為他們一直問我,新郎、新娘的名字」。游雅婷也說,媽媽當初也關心,要不要、能不能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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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陳敬學打官司的律師劉繼蔚則語重心長說了一個故事,他有一個同志朋友,因為世俗的壓力過得很不快樂,某天甚至在日記中寫到,乾脆考慮找個女生來結婚,讓自己「正常化」,劉繼蔚說,要讓一個人必須拋棄自己設法變得正常化,「這是多麼不正常的現象」。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趕來聲援同志,他表示,婚姻是以兩人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在精神、物質上相互扶持,兩個同性的人也能永久生活,政府有什麼權利、制度去剝奪別人追求快樂幸福的權利?他強調,人權的最高境界,不能用傳統刻板的印象,異性夫妻也有不生小孩的例子,「兩個人天生自然開心的在一起,這對社會有什麼妨礙?」吳秉叡說,這種壓抑就是一種人權的侵害。
對於支持者的說法,出席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則回應,同性伴侶婚姻法制化涉及民法家庭制度重大變革,不只結婚規定,也包含親子關係認定,10年前法務部在人權基本草案中,原本提出同性男女可以組成家庭並得收養子女,卻被社會輿論「罵個臭頭」,這次希望能以負責任態度重新研究,取得讓國人可以接受的方式。他並提到,如今可以在國會殿堂公開討論,就已經是很大的進步。
但陳明堂的說法,顯然無法讓在場的同志團體及相關當事人接受,陳敬學忍不住再度發言,他表示「非常憤怒」,形容自己不是可怕的老虎,卻是在海上漂流已久的少年Pi,如果現行的民法沒有規定同性戀不得結婚,台北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為何駁回?他強調,和另一半已經等了9年,請法務部不要再說「研議中」,給一個明確的時程,展現修法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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